人民日报评论大城市放开落户 政策释放了哪些利好?

人民日报来源:凤凰财经之家

对比《2018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可以发现,我国户籍制度改革力度正在加大,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放宽了。去年,政策还要求“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Ⅱ型大城市不得实行积分落户,有条件城市要进一步降低社保年限要求;Ⅰ型大城市中实行积分落户的要大幅提高社保和居住年限的权重,鼓励取消年度落户数量限制。”今年,如果想落户Ⅱ型大城市,即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大城市,已经不需要满足社保年限要求了,落户限制全面取消。

实际上,早在国家政策出台前,一些大城市就已经悄然放松了落户限制。

3月,石家庄出台政策,全面放开城区落户限制,申请者只需拿着身份证、户口簿就可以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落户,配偶、子女、父母户口也可一并随迁。

4月初,杭州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稳企业稳增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政策举措的通知》,也将杭州落户要求从此前的“45周岁以下本科人才及35周岁以下专科人才,在杭州居住满一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保”降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人才,在杭州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可直接落户”。

那么落户限制取消了,房价会不会跟着出现大涨?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2019年至今,发布各种人才引进与落户政策的城市已超过50个。除京沪两地,全国大部分城市落户难度已经不大,放开落户政策有利于农业转移人口平等获得城市公共资源,也使房地产市场有了稳定的市场需求。

“人才政策变相降低了限购门槛,会带来房价上涨的预期。”张大伟说,过去两年部分二线城市房价上涨与人才政策力度空前有较大关系,但从长远发展看,人才对城市的核心作用是推动产业,而不是房地产,因此人才政策不应成为房地产调控的窗口。

对此,此次政策也提出,“健全都市圈商品房供应体系,强化城市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协同。”可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仍是长期定位,调控原则依然是因城施策、分类指导。

放开落户政策后,城市公共服务咋享受?

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扩大公租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重点任务》提出,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高校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城市间转移就业人员,推动未落户城镇的常住人口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今年确保有意愿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鼓励各地区逐步扩大居住证附加的公共服务和便利项目。

看教育,2019年底,我国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将达到基本办学条件“20条底线”要求,在随迁子女较多的城市,将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政策。

看社保,今年全面推进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线上结算率,推进远程医疗和社区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指导各地区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看住房,今年要持续深化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扩大公租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向常住人口覆盖范围。

看就业,今年要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扩面提质。城市政府要向已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但未落户的农村贫困人口,优先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公共服务,并加大与农村贫困人口较多地区的劳务对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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